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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行业环保法规日趋严厉

发布时间:2018-07-19 07:15:20

  近日,在第十八届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上,环保相关展区和相关会议受到高度关注。制药环保与洁净技术展区人头攒动,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医保商会”)联合主办的绿色制药环保研讨会也吸引了众多企业参与。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制造2025》也要求制造业实行绿色制造。相关环保专项整治给企业生产带来不确定性。有数据显示,在2017年采暖季,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个城市中,205家企业的874个原料药被纳入错峰生产范围,263个产品停产,涉及191家企业。

  从法律层面上看,环保威压也在持续加强。上述研讨会上,长期从事环境诉讼、环境经济政策研究的原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夙理介绍说,近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都经过了修订,在打击违法行为上更加有力。如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部分违法行为加大罚款数额,并增加“按日连续处罚”条款,即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但拒不改正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企业如果不履行环保义务和责任、违法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就可能被追究环保法律责任,轻则效益和信誉受损,重则可能导致企业关停,且相关责任人也可能被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王夙理反复强调,各方一定不要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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